北京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1
第一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99-0201
北京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
住房租赁市场的进展情况汇报
市政府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72号),根据关于省住建厅《协助办理有关事项的函》(赣建办文〔2018〕21号)的文件精神,对照市房管局的重点任务和职能要求,现将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发展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萍乡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办法》。在实施办法中,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一些新举措。
1. 鼓励房地产管理部门下属单位成立房地产评估经纪中介服务机构,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和房地产租赁市场发展情况,整合房地产评估、咨询、经纪等方面的资源,大胆创新,提升服务,积极探索促进我市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途径。
2.加强行业管理,加强组织保障。市房产管理局是市房屋租赁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统一管理(各县区负责各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成立正式编制的专门房屋租赁机构“萍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定为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定编10人,领导岗位:一正两副。负责房屋租赁管理登记备案的收件、初审、验证、核发《房屋租赁备案证》等工作,并接受上级和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原房地产市场管理所租赁管理职能剥离,人随事走)
3.房管部门要加快建立房屋租赁(包括住宅与非住宅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和落实推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和租赁房源信息核验工作;(按每年每次每平方米住房1元,非住房3元的标准收取登记备案工本费,收取的工本费列入财政收入,租赁管理工作经费由财政按规定返还列支。制定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按每套10元的标准收取合同工本费),并推广使用。
4.允许现有住房等按规定全部或部分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前店后住的租赁形式分别按商业、居住的性质执行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税收等有关政策)
5.盘活非住宅、住宅存量。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盘活闲置住房、农民房(含郊区农村住宅、别墅)等资源用于出租,为各类创业者、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供低成本办公经营场所、居住场所和度假场所。
6.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房或新建商品房,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先租后售”“租金抵房款”等方式营销。鼓励政府公务员公寓楼采用“先租后售”“租金抵房款”等方式营销。
二、组织实施。
1.为建立房屋租赁(包括住宅与非住宅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和落实推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我市房管局与建行萍乡市分行与2017年12月签订了《萍乡市房屋租赁市场合作协议》,由建行负责投资搭建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我局线上线下联动履职,与建行协作共同推进租赁工作。
2.我市房屋租赁备案窗口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租赁备案专项窗口。全日制开放,专人受理。今年1-7月份受理租赁备案183宗,租赁面积19948.5平方米,年租金2916411元.已经严格按照上级收费政策取消收费。人工、工本费都是在亏损结欠当中。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萍乡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办法》,还在争取政府出台中。需要多部门协作,实施办法中的举措还有待进一步贯彻落实。
2.萍乡市租赁管理工作职责一直放在萍乡市房管局下属单位:萍乡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2015年11月租赁备案收费项目取消以后,该项工作经费依托房屋转让交易费弥补。但随着交易费的相继取消,萍乡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所无收费项目,我局已经多次报告当地财政提供租赁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和信息建设资金保障,正在争取职工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财政早日拨付解决。
3.自2016年元月1日我市房管局交易职能与不动产登记职能剥离以后,交易登记档案管理职能也随同不动产登记职能剥离到国土部门。我市租赁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租赁房源信息核验还有待和不动产登记部门联网互通、信息共享。
4.租赁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各地财政状况不一,工作经费得不到及时足额保障,势必影响租赁工作的有力推进。建议在有关房产税收中返还一定比例解决经费问题。建议租赁工作恢复收取租赁备案费或收取备案登记费和平台信息费。
2018年9月20日
北京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3
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6B6AN0G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将依法承租的坐落于的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转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租赁物的基本情况
1.1 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的基本情况如下:
租赁物产权人:
租赁物的具体位置:
厂房建筑面积:6800㎡
土地使用性质:工业用地
经双方确认,租赁物的具体范围详见合同附件一,以附件一红线划定的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等为准。
1.2 甲方同意在将其依法承租的上述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交付使用时已具备的附属设施设备以及公共设施等亦提供给乙方使用,房屋交付时的状态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附件二,厂房应当交付消防、电源设施施工图。
1.3 甲方保证有权按照本约定将租赁物转租给乙方,且该转租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该租赁物无查封、抵押债务及欠缴税费、水电费等情况。如因上述未结事项或其它原因产生任何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1.4 甲方保证房屋及附件二中的全部房屋设施状态良好、符合安全、消防及环保要求标准,能够满足乙方使用,乙方确认上述设施、设备完好后接受移交。如房屋主体结构、或附属设施、设备在正常使用当中出现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更换;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分配详附件三。
第二条租赁物用途
乙方承租上述租赁物用于造纸厂(是否对请确认)生产经营,甲方允许乙方在租赁期间充分行使租赁物的使用权,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以转租或其他方式交付给其他单位使用。甲方允许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租赁物进行改造、装修等。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租赁物,任何一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
4.1 出租租赁物年租金为【】元,租赁期限内的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本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或者变相增加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
4.2 租赁物自交付之日起【】个月免计租金,即【】年【】月【】日开始计租。租金每半年结算一次,第一期的租金从计租日起满半年的下一月15日前支付,之后的每期租金从对应的结算周期起第一个月15日前支付当期租金。乙方应将租金转账至甲方如下账户中: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4.3 按照法律规定出租房屋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由【】方负担。
4.4 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出租房屋/场地及附属设施而发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双方约定由 乙 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优先承租权与优先购买权
本协议的租赁期限届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双方续订租赁合同的租赁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在乙方承租期间,产权人出卖租赁物的,甲方应当提前六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甲方保证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产权人对于房屋的处分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租赁物的维修养护
6.1 如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出现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天内修理完毕,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如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出现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乙方亦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行修缮,届时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在下次支付租金时直接扣除,如果全部租金已经支付,甲方应当返还乙方相应费用。
6.2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由乙方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未向乙方交付消防、电源施工资料致使乙方不能实施消防、电源维护的情形除外。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7.1为保证乙方承租并实现合同目的,甲方同意以 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建议贵司要求甲方提供相应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和其他权利,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担保物。
7.2 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变更法定代表人后仍应受本合同约束,直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第八条租赁物的装修与处置限制
8.1 乙方有权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装修、加固、改造或增设设备、设施,费用由乙方自理,增加的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
8.2 在租赁期间,甲方保证产权人及甲方不再将租赁物转租或进行其他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处置。
8.3 如在乙方承租期间,该租赁物因被依法列入租赁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或该租赁物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收、征用该租赁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国家或者征地等相关单位对租赁标的的补偿,乙方有权获得其增建的地上物或者地下物、增设设施、设备折价补偿、装修损失、停业损失、预期利润、设备搬迁补偿、不可拆迁设备的重置折价、周转期费用、人员安置费等相关补偿。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9.1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租赁物。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2.1甲方对转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9.2.2出租的房屋因质量问题或因甲方隐瞒部分真实情况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
9.2.3甲方其他原因导致乙方停止生产经营【】天以上的。
9.2.4其他甲方不履行本合约定义务的情形,经乙方催告在一定期限内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9.3.1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的。
9.3.2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达【】个月的。
9.3.3 其他乙方不履行本合约定义务的情形,经甲方催告在一定期限内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
9.4 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9.1、9.2、9.3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9.5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将租赁物内乙方的物品搬走,不能搬走或搬走价值显著降低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给与乙方一定的补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由于甲方与产权人的租赁合同解除或甲方与产权人发生纠纷或甲方对房屋转租给乙方存在权利瑕疵,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该租赁物的,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租金,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不足部分,甲方应当赔偿。本条款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损失、搬迁损失、停产停业期间员工安置费、重新承租厂房的租金差额及重新装修所需费用等所有损失。
10.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向甲方支付按应付未付租金每日【0.2】%的违约金。
10.3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10.4 甲方应当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出现与该房产有关的纠纷事件,如果发生纠纷或有第三人向乙方主张权利的,甲方除了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赔付责任以外,还应按照10.1 条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5由于甲方或者产权人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应当按年租金总额的【0.2】%/日向乙方支付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租金,造成乙方停产的,甲方应当甲方按照10.1 条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 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应当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 因不可抗力导致出租房屋毁损或造成损失、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双方或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战争、疫情、政府行为等)。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13.1 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13.2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13.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3.4 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如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但未根本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合同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4.2 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4.3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和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和附件为准。
14.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此下无正文)
合同附件:
附件一:租赁物的范围
附件二:租赁物交付时的基本情况(楼层、房屋交付时装修、设施、设备情况的照片及文字性资料)
附件三:租赁物的维修责任分配
合同签署页: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北京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4
门面房租赁合同书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一间,
二、店面租期为_____年,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乙方同意支付店铺押金2000元,合同期满后乙方在交清店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前提下,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整,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才能用房。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店面转让、转租他人。
四、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合法经营。注意火烛及用电安全,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期间,在符合建筑安全及防火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允许乙方进行适当装修,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乙方的装修不得破坏店铺的整体结构。乙方退租时,若乙方拆除装修物品,则必须恢复承租前原状,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
六、合同期满,乙方若有意继续租赁,则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在按期交付房租、水电、物业等费用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乙方续租。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甲方有权对外发租。
七、合同期间,门面房店铺所发生的水电费、卫生费、工商,税务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自负。乙方应按照物业管理要求,配合物业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终止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5
库房租赁合同书
(签署地: )
合同编号SHBP2020-0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协商,甲方同意将 原有 雷管炸药库房租赁给乙方使用。为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并忠实履行。
一、库房名称:储存库
二、库房位置:云县店湾镇下张家坟村
三、库房租金:100000元/年人民币。
四、租金支付:按年支付当年租金。
五、租赁期限:2020年 月 日至2030年 月 日。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在将库房交付乙方时,要确保库房各类安全设施齐全且能正常使用。移交后管理、维护由乙方负责。
2、甲方要保证库区的水电暖畅通,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矿井关闭后,则不再负责,由乙方自行解决。
3、甲方要给乙方提供库房所有权证明。库房交付乙方时,应给乙方提供库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和公安部门的治安防范现状证明。
七、乙方责任:
1、按时给甲方交纳库房租赁费。
2、按照库房安全管理要求,搞好库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库房的日常维护。
4、负责支付库管人员的合理费用。库房使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所需资质由乙方负责办理。
5、负责库房的安全管理。租赁期间库房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经济纠纷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备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忠实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因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单方面恶意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违约方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九、其他事宜
1、履行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或者双方共同指定的人民法院起诉裁决。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视为一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经济往来结束后自行解除。
甲方(盖章):
地 址:
法 人 代 表:
委托 代理人:
乙方(盖章):
地 址:
法 人 代 表:
委托 代理人:
2020年 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