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 二 条 甲 方 同 意 将 坐 落 在 区 路街 ( 巷 、 里 ) 号 房 号 的 房 地 产 ( 房 地 产 权 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月租金额(币种: )元
租 赁 期 限
小 写 大 写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期限超过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
季、年)的第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
租金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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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 币) 元保证金(可
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
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
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
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
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 个月)
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
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 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
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
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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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
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
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
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
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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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
但该房屋具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条第 项
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条 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
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