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实际所有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代持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住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甲、 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名义申请宅基地并建造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
一、基本事实
1、甲乙双方未兄嫂关系,由于甲方申请宅基地条件不够,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以乙方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建设房屋。
2、甲方以乙方名义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了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XX的一处宅基地,该宅基地实际使用人为甲方。
3、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宅基地上开始建造房屋,该房屋实际所有权人为甲方。
二、标的费用
1、申请宅基地时支付了______________元,该笔费用由甲方实际承担。
2、在该宅基地建设房屋的已经支出和将支出的费用全部由甲方实际承担。
3、乙方未实际支付任何费用,乙方仅为代持方。
三、借名费用
双方确认,甲方在____________时一次性支付¥_____元给乙方作为借名费用。
四、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包括:
对代持房产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取得与保管代持房产的购房合同、相应证件、发票、资料、钥匙等;
承担由代持房产产生的税收等费用,及代持房产使用中产生的其它费用;
(5)在任何时候,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将代持房产变更登记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名下,或办理相关抵押登记等,乙方应予配合,相应费用由甲方负责。
(6)除非另有特别约定,代持房产中的装修、家具、设备设施均为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另外提供购买出资的凭据。
2.乙方对该宅基地以及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权利义务,按如下处理:
乙方不享有宅基地实际权利以及代持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对代持房产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出借、抵押及赠与。
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持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代持所有权利。
根据本协议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如乙方作为代持房产名义持有人承担或支出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如甲方需办理相关手续、必须乙方出面验证、签名等事项时乙方应当协助配合。
(5)如遇该房屋拆迁所产生的经济补偿费用,所得费用全部归属于甲方,乙方应在取得相应补偿费用的三天内将该笔费用转给甲方提供的账户。
五、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六、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一方必须赔偿另一方所有的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当事人签字之日生效。
3.其他补充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