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_____的借款(以下称债权人)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的范围
1.根据乙方与债权人签订____年___字第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向债权人借用本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利率为___%。借款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愿就上述款项为乙方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____年。
第二条 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且确定无力偿还,以至在主合同经诉讼或仲裁,并就乙方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甲方就其不足部分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3.超出甲方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甲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或债权人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 款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它费用和损失等。
2.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3.甲方的义务
甲方保证乙方依照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全部合同项下的金额,包括主债的本息、违约金及其他负担。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甲方将承担乙方的全部偿付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保证合同;
2.乙方应按担保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甲方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3.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甲方清偿本合同第三条 约定的全部款项。上述书面通知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超出____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账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届满以后的逾期利息,变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费用等。
5.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处分已向甲方(1)抵押的抵押物;(2)质押的质物;(3)质押的质权。
7.应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报送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8.如需举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经济决策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同时甲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合同,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10.如需变更乙方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