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其在某某某小区的集资房(明浩花园旁)转让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1.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在某某某小区的集资房首付款伍万元整,利息壹仟元整。
2.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手续费伍仟元整。
3. 在收到乙方伍万元及手续费伍仟元、利息一千元后,甲方的首付款伍万元发票及收据属于乙方所有,并转交给乙方,自此集资房名义虽写甲方姓名,实际上产权归乙方。
4. 某某某小区的集资房的2、3期付款由乙方承担,交钱发票及收据属于乙方所有。
5.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将集资房过户手续办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 今后乙方如有机会参加集资房,则将以同等条件转让给甲方。
7.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给对方造成麻烦,如甲方违反,须退还乙方的本金、利息、手续费,而且要给本金、利息、手续费一倍的赔偿,如乙方违反,甲方有权收回某某某小区的集资房产权,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8. 如今后遇到新问题,甲乙另行协商。
9.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