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指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
【二房东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附】二房东租赁合同常见陷阱:
陷阱一:低价承租,高价出租
说实话,这是二房东惯用的伎俩,也是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情况。不少房东出租的房屋类型都是大户型,而这种户型对于一般的出租者来说却并不合适,因为现在租房的人以单身年轻人为主,因此,大户型的房屋形势并不算好。而现实生活中,也因此出现了很多投机取巧的人,他们利用房东房屋不好出租的情况来与房东协商,以低价将房屋承租下来,之后,他们再将多余的房间高价出租出去,这样,他们可以不用支付房租,甚至从中获利。这便是很多人愿意成为二房东的原因。
陷阱二:不愿出示原租房合同
与二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需要查看其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因为其中涉及到的一些条款是与咱们的利益息息相关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不少二房东却因为出租价格的问题,不愿意将原合同出示。这个时候,就需要房客与二房东好好协商,必须清楚的看到原合同中写明的房屋租赁有效期,租金和押金的支付方式,还有房屋中相关设施设备的检查情况,最重要的是,原合同中是否有涉及到房屋转租的说明,如写明不允许转租,那么这个房子,二房东就不具备出租的权利,你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也是无效的。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一般来说,这种大户型的房屋会有两到三户,甚至是更多人合租,咱们在入住之前也需要观察一下租客的生活习惯,看是否适合一起居住,不同的习惯也会导致生活中的各种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