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已互尽说明义务,充分注意到合同各项条款,明确各自的合同权利与义务,且合同已真实反映双方意思表示。
1、总则
1.1,本合同的签署仅为双方就有关房屋租赁提供依据,甲乙双方除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外,均可继续在法律法规授权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甲乙双方并未通过本合同的签订而在相互间建立任何方面的合伙,联营,委托,信托等关系。
1.2,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乙方不作任何未明示的承诺,担保或保证。乙方不承担任何偶然的,间接的,附带的或未明确约定的违约或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益损失,场地费用,广告费用及其他任何乙方所能预见范围外的损失)
1.3,甲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场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针对乙方对该场所的的出租行为完全合法有效,且不会损害乙方及任何第三的合法权益。
1.4,除乙方外,甲方不得将附近的,可能对乙方经营造成竞争的场所再租赁给任何与乙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单位或个人。
2、双方签约主体的确认
2.1,甲方确认其签订本合同的名称,授权签约代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
2.2,乙方确认其签订本合同的名称,授权签约代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
2.3,甲方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等,必须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对甲方变更后的主体依然具备法律效力。
2.4,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等文件。如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应由第三人提供允许甲方出租的证明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任何一方不当使用上述文件,对不当使用所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出租房屋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3.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市区号栋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3.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做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4、房屋产权状况:
4.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4.2,法人代码(身份证号码)
4.3,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4.4,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5,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4.6,房屋的使用面积:
4.7,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4.8,出租房屋其他概况:
5、房屋用途:
该项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6、房屋改善:
6.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费用由(甲方/乙方)负担。
6.2,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者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者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约定。
7、租赁期限,交付时间
7.1,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交房期为年月日,计租期从年月日开始,计租期前为装修期,装修期不计租金。
7.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出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