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屋是专业的施工合同免费范本网站,只要牵扯到法律合同就一定会存在,那么什么样模板的合同才不会出现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出的消防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发包方:成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四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成都@@酒店消防改造工程(此后简称为“本工程”)。
2、工程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区@@路@@号。
3.承包范围:@@消防改造,包括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和设计变更中的所有消防改造项目,包括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应急照明的改造(详细施工范围见附件1喀秋莎大饭店消防改造范围),乙方不能拒绝执行完成为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而上述遗漏的工作,并且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或需要对乙方的承包范围作出调整),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年内免费维保。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职业健康、包临时设施、包工程质量、包措施费、包管理费、包夜间施工、包测试、包所有调试、包检测、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全部部费用包括在工程包干价内,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由甲方发出的开工公函日期为准
竣工时间:工期共天,整体工程调试完成,并通过工程核验。
本工程需紧密配合甲方的装修改造总工期、中央空调安装工期,确保与前述施工同步配合、协调,不得影响甲方整体施工进度计划。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必须达到消防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包干价¥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正。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润、人工降效费、各种停窝工费用、包质量、包工期、包环境保护、包职业健康、包临时设施搭设费、包安全与文明施工、设备及材料的保管费、搬运费、风险费、检测费、调试费等为完成对应单位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及风险范围(风险范围含漏项、漏计、计算方法有误、图纸理解岐义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总价不得作出调整。
六、图纸:
1、由乙方提供安装施工设计图,经甲方认可后照图施工。乙方作为专业消防施工企业,应保证施工设计图能满足施工需要,并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满足甲方工程需要。
2、乙方需负责提供本工程的竣工图纸及有关资料,除需按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符合规范的用于竣工备案的图纸、资料外,乙方需负责另行提供甲方竣工图纸、资料及电子光盘一份,以便甲方自行备案存档使用。
七、付款及结算
1、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和施工机具及主要材料进场,经甲方确认后,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
2、工程施工进度完成一半后,甲方再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
3、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且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与消防有关的备案及证照,且乙方向甲方提交2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总工程款的30%。
4、剩余10%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经甲方核实本工程无任何质量缺陷,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剩余款项(不计利息)。
5、乙方在收取工程款项时,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本工程有关的税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由于乙方原因致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八、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责任:
1、委派工程驻工地代表,协调安排施工。
甲方驻工地代表为:电话
2、甲方提供水、电接驳口。乙方进场后,甲方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乙方需协助办理。
4、施工期间监督检查工程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处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及办理竣工结算等。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责任:
1、乙方须组织符合本工程施工条件的管理、技术人员及有相应作业资质且能适合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按本工程要求完成施工,并自行负责前述人员的工资及安全。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施工负责人(含班组长)、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
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电话,其负责本工程的执行及签收所有甲方文件,项目经理易人,乙方应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所作出的各种承诺不得因为乙方项目经理易人而改变。
2、所采购的各种原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好材质复验、试验等项技术工作,技术资料应完整可靠。
3、由本工程开始到工程验收并移交给甲方之日止,乙方须负全责保护本工程,包括保护在工地上或送抵及安放在工地上,与本工程有关或供本工程用的物料或任何其他物件(含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此外,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自觉遵守安全造作规程,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如造成人身或财产安全事故,应负责予以赔偿。
5、派专业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检验及验收;如有不符合要求,则有义务修改或重新施工。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按国家现行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发现设计有误或其他可能影响验收通过的情况,应立即书面向甲方提出整改方案,取得甲方书面认可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必须在施工前及时提出图纸中各专业的矛盾之处,否则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已经了解甲方工程现场开展的进度,按甲方的要求自行解决自身临建的拆除、迁移等工作,所有临建的二次搬迁及施工场地场外租赁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得另计,此外,乙方需将自身产生的垃圾自行运送至政府指定垃圾堆放地,该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计。
8、乙方实施的施工图纸、变更单等,必须是经过甲方盖章签认的,否则,甲方将对乙方的结算不予认可。
9、本项目严禁乙方将本工程进行二次转包,一旦发现,甲方将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
10、乙方不得以请吃喝、送钱物等任何形式腐蚀拉拢甲方人员,否则,一经查实,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11、乙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按照环保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同时,按规定支付扰民费用后,乙方应负责解决施工扰民或民扰的问题。
1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或扰乱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必须无条件配合其他相关单位的进场交叉施工,并必须听从甲方对现场施工顺序等的调整,如乙方违反前述规定,甲方可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严重的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乙方自备水表、电表挂表计量,施工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用自行承担,每月与物业进行结算。
14、乙方应免费为甲方培训3-5名熟练操作该系统的人员,且能进行简单维修。
九、工程进度及计划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工程开工前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在工程开工前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执行。
2、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
4、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顺延。
5、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7天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甲方进一步的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并盖章认可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6、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书面确认并盖章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十、工程质量、检验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且甲方有权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500~1000元/次的违约金,但此等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合同约定义务。
3、如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4、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
5、经甲方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应向甲方代表汇报,经甲方代表书面并盖章认可后,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6、对于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甲方验收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将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关键工序的定义详如合同专用条款。
7、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专项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
8、当甲方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经检验合格则剥离及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
9、本消防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法定的消防专业质量检验评定部门的验收标准及合格条件。乙方
保证按规范标准执行,并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十一、材料设备
1、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均需有原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等必要的质量文件资料,必要的还须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证。
2、施工用主要材料设备(甲供除外)均需甲方审核确认并封样后方可采购。
3、材料必须在使用前进行检测,材料的抽样送检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甲方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乙方负担。若一方对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应进行复检复试,若复检复试合格,复检复试费由持有异议一方负担,否则,由乙方负担。
十二、工程备案、验收移交。
1、工程具备备案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备案验收有关规定,提前15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乙方、设计初步验收。
2、初验合格后,甲方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有设计、政府有关部门、甲方、乙方参加的竣工验收。甲方应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意见整改。
3、工程备案验收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否则需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且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及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含竣工图,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另外,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办理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乙方未按规定向甲方办理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计算从本合同所涉及全部工程内容最终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且在记录上签字并甲方盖章确认之日起计。保修期间,若质量等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无条件地进行抢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返修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且甲方保留进一步索偿的权利。
2、保修期内,因施工、使用的材料质量存在问题及施工方的其它原因,由乙方负责保修;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第三者等造成的损坏不属保修范围。保修期满后,如甲方提出需求,则乙方提供长期有偿保修服务。
十四、违约、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甲方无合理理由逾期支付工程款,逾期达三个月的,乙方有权从第四个月开始向甲方追索该笔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如果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存在缺陷,或系假冒伪劣产品,或应经而未经国家强制认证的,则不论甲方是否验收合格或投入使用,也不论是否超过质量保证期,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部分材料设备或退还相应款项。当出现前述情形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违约金为不合格材料设备总价的20%及赔偿甲方损失。
4、对于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或国家规范要求(以两者较高标准为准),乙方需自费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整改时间需包括在总工期内不得顺延,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处以5000-10000元/次的质量罚款。若乙方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质量仍未达到前述要求,则甲方有权另行寻找其他单位进行整改,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需另行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给甲方。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未按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规定的档案资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承担资料延误违约金500元/天。乙方提交的工程档案资料不齐全、不规范,应承担资料缺陷违约金500元。如因资料延误或缺陷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备案证的,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应赔偿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7、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8、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解决前,除非甲方要求停工,乙方应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五、合同解除
1、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并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同意后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不得将工程的全部或主体或部分单体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承包的名义承别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甲方有权要求提出解除合同,甲方乙方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或者应该撤场拒绝撤场,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后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
十六、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履约保证书保证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合同暂定总额的10%)。
2、乙方必须于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完毕后10日内无息退还。
十七、其他
1、乙方承诺,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过程稿、最终成果稿)、施工方案,乙方对之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第三人无权就之向甲方主张权利。如因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被第三人提起异议或向甲方主张相关权利的,乙方对之承担全部责任。
2、对于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提交乙方的所有资料,乙方不得用于本合作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3、对于合作过程中甲方、乙方中的任何一方知悉的其他方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方尚未对外公开的所有信息,该方均需以等同于自己商业秘密的程度采取保密措施,防止对第三人泄露。否则,该方将承担相关责任。
4、对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5、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6、本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明细如下:
附件1喀秋莎大饭店消防改造范围
附件2.设备材料清单。
十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竣工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和结算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保修条款有效外,其它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以下除签字盖章栏外无正文(协议加盖骑缝章)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本合同文本系张笛律师参考国家最新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类似工程施工合同为一顾问单位设计的合同,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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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改造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xx宾馆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北京xx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消防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3、建筑面积:暂估建筑面积:4000m2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分包工作内容及范围:
本次承包范围包括xx宾馆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泵房设备、屋顶消防水箱供货安装)、防排烟系统及未明确的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每单项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明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消防喷淋系统,增加喷淋泵;安装消火栓系统;安装烟感报警系统及防排烟系统;安装防火门;负责消防设计及费用;消防检测及费用、单项验收及工程完工后的消防总验收及整改等手续及费用等。
特别约定:
其他涉及消防工程的内容:除甲方明确不属于乙方工作范围的内容外任何图纸上显示涉及消防工程的工作内容都属于乙方的工作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未明确列出的施工项目,乙方自愿承担该施工风险,如发生超出清单中所列内容的施工项目,双方一致同意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乙方还负责完成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工作,包括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相关配合工作、责任和义务,也包括完成成品保护、交工前的竣工清理、现场垃圾的清运,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3.乙方工程量清单说明:
3.1所有消防改造工程材料均有乙方供应。
3.2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为图纸净工程量,损耗及预留部分含在清单综合单价内。
3.3相同清单项单价应一致。
3.4消防清单中管道的各项试验含在清单综合单价内。
3.5清单综合单价为完税单价,任何情况下不再发生变化。
3.6本次消防验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取费。
3.7工程量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其内容及解释如与本合同发生冲突,应以本合同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作业人员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共名。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价):498065元(人民币)
大写:肆拾玖万捌仟零陆拾伍元整(人民币)
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本合同价款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一次性包死),甲乙双方均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施工过程中的价格风险及施工内容及工程量风险,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价款不做调整。
2.1如在施工过程中的确需要增加或减少本合同价款的,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并签署补充协议,其他形式导致的价款增加或减少均无效。
3.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
3.1承包价格应视为是包工(含承包工程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等)、包料(详见材料、设备供应表)、包机械、包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及整改并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如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人员的劳动保险费、医疗费、工期费、酷热天气施工费、成品保护费、超高层施工费、二次搬运、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人工降效、管理费、利润、企业经营费、调价、扰民调停费(指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竣工调价、风险费、包干费、技术资料费、赶工费、现场冬雨季施工防护费、治安保卫费(乙方自身施工范围及生活区)、临时设施(除甲方提供之外的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垃圾清运至现场指定地点、竣工清理费、环境保护费、远征施工增加费、材料的卸车保管费及与其他乙方的配合照管费、现场管理费、配合费、利润及各项保险费、税金等。乙方应承诺,不得就上述各项费用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此报价的清单总价包含税金(即含营业税、教育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地方性税费等一切税费)。
3.2本工程税金、定额管理费乙方在合同价格中已计取此项费用;合同价格中已包含乙方所属人员的劳保统筹费用及农民工支付保证金费用。
3.3所有合同外零工禁止发生,如发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及承担。
3.4任何因市场物价波动、生活费用提高、人员工资的提高、政府税收与收费的调整以及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红头文件的颁发等因素引起的承包方的成本的增减,均属于承包方自身经营风险,视为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包含在合同单价之中。
第五条工程款的支付
1.预付款:
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10%(49806.5元)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支付:
乙方每月25日上午将与甲方按月确认的工作量汇总后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的工程量作为乙方当月完成的工作量。依据当月确认工程量,于次月10日前支付确认工程量的50%的工程款,消防工程经政府相关部门全部验收合格后(如无其他应扣款项)付至合同额的95%(473161.75元),剩余5%(24903.25元)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本工程整体工程保修期2年期满后,扣除相应扣款后一次性无息支付,保修期为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2年。
3.合同价款调整方式:
本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4.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支票的形式办理,付款时甲方不得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办理支付的手续为:乙方应向甲方出据(符合工程所在地地税局规定的工程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甲方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乙方全称的支票或汇票支付给乙方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合同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技术要求
1.工期:
开工日期:2014年3月日(实际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需获得消防部门的施工许可为前提)
竣工日期:2014年月日(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
总工期:日历天
为确保工期的顺利完成,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施工进度计划书一份,明确每个时间节点应当完成的工程进度,并确保按期完成。
上述工期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
2.工期延误:
2.1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应获得甲方书面许可,工期可顺延,但费用不予补偿。
2.2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2.3工期延误违约处理:工期每延误一天工期罚款10000元/天。(包括施工进度计划书中每个时间节点的延误,该时间节点延误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单独解除本协议,在施工现场张贴解除通知即可)。
3.质量:
3.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以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为准。乙方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2如果图纸和甲方的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4.安全文明:
4.1.安全施工: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4.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4.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自行承担并采取紧急措施及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4.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按《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通用条款》及《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书》相应条款执行。
5.技术要求:
5.1.材料、设备供应:
设备、材料一无
分包方供应设备、材料1
金属波纹管3
水炮、消火栓箱及附件5
广播系统7
电缆、控制电缆9
其它由乙方供应未列明材料说明:
2、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故更改分包材料采购范围和品牌,确有更改必要时,甲方有权更改。
3、所有进场材料,应向甲方报送生产厂家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获得甲方书面确认及许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的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2.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的,由甲方予以经济补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3日内由乙方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4.技术及质量资料:乙方应按工程所在地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技术及质量保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记录、质量验收记录、质量评定记录等。
5.隐蔽工程的检查:隐蔽工程是指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经自检合格后在隐蔽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及政府相关部门参加,通知时提供包括自检记录、隐蔽验收的内容(资料)。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重新验收,达到设计要求、规范标准,报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具体保修责任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2年,自甲方整个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保修服务期满后,并不免除乙方施工质量责任。
7.保修: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时,不得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延误保修,并且如乙方保修不及时,甲方有权利将需保修项由他方施工,其工程量及价格视为乙方已确认,并同意在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
第九条驻工地代表及职责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2.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分包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指令,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3.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乙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甲方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以及甲方驻现场代表根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文明施工
1.甲方、乙方应严格执行工程所在地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材料机具供应
本工程所需材料机具均有乙方自行提供,在采购及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工作与职责
1.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凋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2.负责于2014年2月日提供施工图纸1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3.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
4.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5.本工程甲方施工代表为,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6.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第十三条乙方工作与职责
1.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2.乙方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2%,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4.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5.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6.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工程、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7.乙方确认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8.乙方须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7日内,将计划用于本工程的劳务用工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复印件编制成完整、真实的花名册报甲方备案。本工程开工后,实际劳务用工人员必须是在甲方备案的花名册以内的人员。乙方应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有其他事由导致甲方支付农民工款项或被政府相关部门罚款的,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9.乙方项目经理易人,乙方应提前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所作出的各种承诺不得因为乙方项目经理易人而改变。
10.乙方应派出管理人员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执行会议决定。
11.在本分包工程的履约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要求其认为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其工作的乙方任何管理人员及工人在其要求发出3天内撤场,乙方须重新派遣合格的人员接替被替换人员,以达到甲方代表满意为准,乙方不得为此而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上及工期方面的要求。
12.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如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审阅分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果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技术要求存在任何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甲方。
1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书,在甲方批准后,乙方予以执行。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调整或修订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乙方须在甲方总体计划下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编制月度、周生产计划和材料需用计划;
14.本工程正常的扰民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承担因其自身施工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引起扰民及民扰造成甲方、其他所有参与本工程的分包商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调解民扰的费用支出),确保甲方免负由乙方引致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15.对其他分包商及供应商(包括甲方的其他分包商、供应商)的配合照管工作:包括现场的文明施工、临水及临电设施的维护、脚手架的维护、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的维护、垃圾的清运、完工清理等,其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且其配合照管工作均截止到本工程分包合同期满。
①提供恰当的保护措施以适应工程总体冬雨季施工;
②服从甲方协调安装于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供其他分包商合理使用。
1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对已完分包工程进行保护。该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行予以修复。
18.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自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运至施工场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包括:
18.1应对其自身在分包工程现场的全部雇员的人身安全及自有机械设备等财产办理保险;
18.2乙方应保持保单的有效性,对于偿付上述分包工程的所有雇员及其它人员的损失或补偿费,乙方负完全责任。在乙方雇员的任何人员为分包工程工作的整段时间内,乙方应延续此保险。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本分包合同履约期间,应妥善保存此保单及保险费付款收据;
18.3如果乙方未能投保并保持上述保险,甲方可以拒绝其到现场施工或代替乙方投保并维持此保险的有效性,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将从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所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均有乙方自行承担及解决。
19.工程通过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套
第十四条违约
1.甲方违约责任
1.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乙方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支付依据。
1.2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有权书面告知甲方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2.乙方违约责任
2.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在施工现场张贴终止合同的通知即可,下同),并要求乙方在3日内退出施工现场,乙方应当退出施工现场,并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改造费用的增加)。
2.2乙方未按甲方备案的施工人员进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乙方自负),满3日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3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2.4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验收合格为止。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如连续两次验收无法通过,视为乙方根本违约,未支付工程乙方无权要求支付,甲方可另行组织分包施工,由此而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增加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期阶段目标及总目标,乙方向甲方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的额度为:每延期一天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
2.6合同中约定的乙方项目负责人每周不少于六天(每日相当至少八小时)在施工现场,如未保证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则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从任何乙方应得的款项中处以每天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2.7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乙方须投入足量的设备、机具、辅材、安全设施及人员,若乙方无力或不愿投入上述资源,甲方将自行投入该等资源,并按该等资源实际投入值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其费用。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2.8若乙方工作不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方面要求,甲方有权将本分包工程范围中的任何工作内容另行分包给第三方,由于另行发包产生的费用,甲方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9乙方须在进场前自行办理完进当地地区施工手续,并交纳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办完或未办理进当地地区施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2.10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组织隐蔽验收,否则,每违约一次甲方将给予乙方5000元的违约金,并保留其它索赔的权力。
2.11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隐患须立即通知甲方,不得自行处理,如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对质量问题隐瞒不报的,甚至未经甲方允许自行处理的,每次乙方向甲方每次5000元的违约金,并保留其它索赔的权利;
2.12乙方必须按时向其所有工人支付劳务费用,如因乙方未按时支付劳务费而造成的任何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
2.13乙方应采取适当的成品保护措施,如因乙方管理上的失误,成品保护工作不及时、不完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对其他专业的成品造成破坏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甲方的损失。
2.14安全罚则:如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甲方将从任何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以人民币10万元/次的违约金。甲方可视情节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2.15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可以在通知乙方后,立即终止对乙方的雇佣:
1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分包合同约定开工或实施分包工程;
2在甲方做出要求乙方清除有缺陷的材料或修补有缺陷的工作的指示后,乙方拒绝执行或忽视此类指示;
3乙方无视甲方的事先书面警告,反而固执地或公然的忽视履行分包合同所规定的其任何义务;
4根据分包合同的组成文件的要求,乙方未能完成必要的登记或从有关机构获得必要的认可;
5在完工之前没有合理的原因中止完成分包工程;
6乙方将本分包工程进行转包或再分包。
如果根据上述情况终止合同,甲方可占有乙方带至现场的所有材料、乙方的设备或其它物品,并由甲方或甲方同意的其它分包商将上述物品用于施工和完成分包工程以及修补其中任何缺陷。如果甲方认为适当,可以将上述物品全部或部分出售,并将所得收入用于补偿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款额。上述占有或扣押并不影响甲方采取其它维护其利益的权利。
在上述条件下合同终止日期的当期应付款项,甲方将不予付给。对于因终止雇佣而导致的甲方的所有损失将由乙方来承担,包括甲方必须重新雇佣其它分包商而发生的额外费用。
3.本合同项下所有债权债务,甲方方与分包方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转让,单独转让无效且转让方将无条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条乙方的撤场
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并接到甲方要求撤场的通知后5天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
2.本分包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撤场的通知后5天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搭设的临时工程或临时设施,如果甲方要求拆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3.如果乙方拖延撤场,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乙方还须承担因为乙方拖延撤场而导致甲方因此而蒙受的其它损失。如果乙方逾期撤场达3天,甲方将强制乙方撤出施工现场,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保修
1.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维修、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修期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3.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从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得到补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4.维修或更换后的部分产品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
第十七条争议与裁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分包合同。
2.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甲方与业主的承包合同解除的,甲方应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如因乙方在工程质量、安全与工期等方面无法达到要求时,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通知解除合同或在施工现场张贴解除通知。乙方接到通知或应当获悉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乙方不按要求退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在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及审批后生效。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页无正文。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月日
施工合同: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建设单位(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的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 工程名称:第二条 工程项目批准文号第三条 工程主要内容1、 开挖混凝土地面及接地网沟槽,接地极的安装2、 楼顶均压带的拆除、安装3、 楼顶避雷针的安装4、 户内外接地线的敷设5、 其他详细内容参见本工程的外包工程审批书。第四条 承包方式:乙方按合同价承包,包工包料、包进度、包质量。 第四条 工程量以预算所列工程量为准。第五条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较大影响了工程进度。第六条 合同总价: 第七条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工程合格后,应付款一次性付给乙方。第八条 工程结算依据1、合同价。2、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签字认可的设计变更。第九条 工程质量1、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理、监督。2、本工程质量经双方检查验收合格率达100%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由乙方购置的主要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2)凡材料代用或改变,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下达正式通知,甲方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代用,费用由乙方承担。3)隐蔽工程完工后,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签证,乙方作出隐蔽记录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主要隐蔽项目乙方应书面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并办理有关签证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备查,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事后提出检查,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检查符合要求,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设计单位,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建设单位共同研究方案同意后实施。如乙方对事故的处理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返工浪费,均由乙方自理。5)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工程实行保修,自竣工日期算起一年为保修期。第十条 施工及设计变更1、施工中发现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监理人员及甲方,甲方在2日内提出修改意见和变更文件,经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施工。3、在施工中如遇有中途停缓建及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对在建项目做好安全管理,由此引起工程的有关问题和费用由主管部门仲裁。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1、乙方应书面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于3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验收,需提前通知乙方。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程、和设计变更等为依据。2、工程验收达不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时,乙方负责返修处理,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委派他人进行处理,其费用在乙方费用中扣除。3、正式验收前2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施工记录,验收签证、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竣工报告等移交手续。如所需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绝验收。4、工程竣工3日内,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交符合现场实际的竣工图及全部施工资料。第十二条 双方职责1、甲方责任1)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2)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委派工地代表和监理人员负责现场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理监督,并办理有关签证。3)负责及时安排施工停电、施工协调工作。4)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2、乙方责任1)负责施工场地临时用电、用水管线的架设维护。2)负责编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查完善后遵照执行。3)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精心组织工程备料和施工,在施工中认真组织自检、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4)负责申请施工过程中的停电计划,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管理工作。5)负责工程验收前的施工场地清理,并负责拆除临时设施。6)负责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的无偿修理。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本文由第 一·范 文 网WWW.DiyiFanwen.Com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1、乙方对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人员、设备安全负全面责任。2、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部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并严格执行。3、开工前必须由甲、乙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4、乙方负责施工“三措”的制定和执行,并指定专人担任现场工作负责人;甲方负责工作票的签发和施工“三措”的审批,并向乙方交代现场设备情况。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而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合同价款10% 的违约金。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扣乙方施工费200元。因扫障等原因受阻造成工期延长,不扣乙方延误工期费。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阳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尾款结清、保修期满之日终止。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2份,甲方执正本1份、副本1份,乙方执正本1份、副本1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甲方: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二、工程概况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合同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甲方工作:
1、提供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等予以保护。
3、如工程需基建方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乙方工作
1、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根据施工图纸和预算书范围内的:从审图、申报消防手续、施工、验收全套包干。
4、施工图纸范围外(如:外部管道、防火门等)以甲、乙双方、见证方共同确认另行计价。乙方应按合同规定 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 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不可抗拒力;
e)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工期延误;
f)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 工程竣工
a)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b)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
c)工程在验收中,积极配合消防检测公司对工程检测。本合同工程总价不含消防检测所产生费用,检测费用由建设方另行支付给专业的检测中心。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工程质量
a)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旅游业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f)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检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撱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有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四、索赔和争议
1)违约的处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5%每天计收,但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索赔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决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知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贷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分,甲乙双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十七、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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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建设单位(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的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 工程名称:第二条 工程项目批准文号第三条 工程主要内容1、 开挖混凝土地面及接地网沟槽,接地极的安装2、 楼顶均压带的拆除、安装3、 楼顶避雷针的安装4、 户内外接地线的敷设5、 其他详细内容参见本工程的外包工程审批书。第四条 承包方式:乙方按合同价承包,包工包料、包进度、包质量。 第四条 工程量以预算所列工程量为准。第五条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较大影响了工程进度。第六条 合同总价: 第七条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工程合格后,应付款一次性付给乙方。第八条 工程结算依据1、合同价。2、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签字认可的设计变更。第九条 工程质量1、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理、监督。2、本工程质量经双方检查验收合格率达100%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由乙方购置的主要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2)凡材料代用或改变,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下达正式通知,甲方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代用,费用由乙方承担。3)隐蔽工程完工后,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签证,乙方作出隐蔽记录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主要隐蔽项目乙方应书面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并办理有关签证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备查,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事后提出检查,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检查符合要求,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设计单位,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建设单位共同研究方案同意后实施。如乙方对事故的处理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返工浪费,均由乙方自理。5)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工程实行保修,自竣工日期算起一年为保修期。第十条 施工及设计变更1、施工中发现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监理人员及甲方,甲方在2日内提出修改意见和变更文件,经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施工。3、在施工中如遇有中途停缓建及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对在建项目做好安全管理,由此引起工程的有关问题和费用由主管部门仲裁。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1、乙方应书面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于3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验收,需提前通知乙方。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程、和设计变更等为依据。2、工程验收达不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时,乙方负责返修处理,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委派他人进行处理,其费用在乙方费用中扣除。3、正式验收前2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施工记录,验收签证、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竣工报告等移交手续。如所需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绝验收。4、工程竣工3日内,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交符合现场实际的竣工图及全部施工资料。第十二条 双方职责1、甲方责任1)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2)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委派工地代表和监理人员负责现场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理监督,并办理有关签证。3)负责及时安排施工停电、施工协调工作。4)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2、乙方责任1)负责施工场地临时用电、用水管线的架设维护。2)负责编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查完善后遵照执行。3)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精心组织工程备料和施工,在施工中认真组织自检、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4)负责申请施工过程中的停电计划,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管理工作。5)负责工程验收前的施工场地清理,并负责拆除临时设施。6)负责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的无偿修理。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本文由中国教育资源网chinesejy.com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1、乙方对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人员、设备安全负全面责任。2、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部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并严格执行。3、开工前必须由甲、乙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4、乙方负责施工“三措”的制定和执行,并指定专人担任现场工作负责人;甲方负责工作票的签发和施工“三措”的审批,并向乙方交代现场设备情况。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而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合同价款10% 的违约金。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扣乙方施工费200元。因扫障等原因受阻造成工期延长,不扣乙方延误工期费。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阳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尾款结清、保修期满之日终止。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2份,甲方执正本1份、副本1份,乙方执正本1份、副本1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