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采取押__付__,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每月____日前交纳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气等费用,将以上费用账单交给甲方;
2.租用期间,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正常居住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认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第六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应赔偿乙方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