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定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的约三百平方米二层楼房出租给乙方作为饭店经营场所。
二、 租赁期为 ______年。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始,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每年为______元整。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交,以收条为凭。
三、 租赁期间,乙方如装修、增项、改造需甲方同意方可进行,费用自理。期满后一切不可移动的设施归甲方所有,其中包括餐桌,餐具等设备。
四、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安装供暖设备并负责供暖。取暖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合同期间,乙方对房屋有使用权,并负责维护、保养,房屋结构不能改变,如遇跑水、门窗损坏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 本合同有效期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签订新合同。
七、 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完全负责并遵守楼纪楼规,不得影响邻里休息或在本租房内进行从事违法违纪或危害社会公德之事。
八、 租金必须在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交齐,如未及时交纳租金及时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 租赁期间乙方对房屋有使用权,不准转租转让,如遇房屋出售,乙方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
十、 租赁期间如甲方自供暖期间温度未达到国家规定18度乙方有权不交取暖费,如入网取暖情况与甲方无关。
十一、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_____
乙 方(签字):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