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县公路局
乙方:**公司
一、工程项目
本工程全部项目的施工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承包形式
以轻工形式承包
三、工程质量
本工程为合格工程,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图纸进行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因施工质量造成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50-200元/次的罚款。
四、工程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05年5月31日交付使用。
五、材料管理
本工程中主要材料有甲方购进。乙方负责验收和监督材料的质量、数量、单价及材料购进后的保管、使用。以甲乙双方签字的收料单依据施工定额进行工程结算。
材料保管乙方要严格管理,出库、领料要有专人负责。严禁丢失和浪费。进入工地后,场内材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管理不善,交付乙方入库后,如有丢失、浪费和超预算使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机械管理
工程中所有机械及脚手架、模板、起重设备由乙方负责。
七、结算方式
本工程依据定额,按工程进度和实际工程量,对人工费、机械费、脚手架、模板、土建项目的水电费进行结算,按甲方支付能力进行付款。乙方发生费用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全部付清。
八、费用提取
土建工程按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取企业管理费5.5%,人工费按实际工程量每工日取22元,利润按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取三级,税金按乙方实际发生费用取费。机械费、模板费等执行费用定额。
九、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向当地供电部门进行结算。
十、安全责任:乙方一定注意施工安全,按规范施工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大小事故,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一切责任(另签安全责任书)
十一、其它
起重设备的使用费依据定额结算(包括设备的进出场运输费用、安拆费用及设备基础的钢筋混凝土浇筑)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