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根据《________市科技基金管理办法》及本局局长办公会意见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已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日至
第四条贷款利息
贷款利率按年息5%计算。
贷款利息自贷款合同签定实放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后,甲方应按期将本息如数一次性全额偿还乙方。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第八条借款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诉讼产生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作为甲方保证人或(并)以提供的财产作为抵(质)押物提供担保。
第九条甲方保证做到
⒈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不得用乙方贷款形成的固定资产向第三人作抵押。
⒉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向他人提供超过自身负担能力的信用担保。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⒉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⒊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来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⒋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⒌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⒍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⒎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⒈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为挤占挪用借款,乙方有权对挤占挪用期间按年利率计收利息。
⒉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质)押物,并有权从甲方帐户中直接扣收,或解除合同。
⑴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⑵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本息。
⑶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十二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担保人担保期限为最后一笔借款到期后两年。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后附的科技计划项目报告系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担保人的,提供担保人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担保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