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
申请人:支行,住所地负责人,职务.
被申请人:,男,1969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请求
一、请求法院裁定拍卖被申请人抵押给申请人的商品房,拍卖所得价款由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二、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拍卖费、法院执行费等相关费用。
事实与理由:2010年6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一份《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合同约定被申请人用其购买的商品房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申请人。申请人提供140万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被申请人如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有权申请处分抵押物。后申请人依约发放贷款。但被申请人未按约还款,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现申请人依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申请贵院裁定拍卖抵押财产,以实现申请人的担保物权。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