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的租赁事宜,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暂时居住使用,租赁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的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及其它的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自己负担。租赁结束之时,乙方须交清所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