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韩庄镇中心小学西,原104国道路北,上下两层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一楼东两间住房除外)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年,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 元,计人民币(大写)贰万陆千元,交纳方式为年付,先付后用。以后支付应在付款期末前10天支付,如乙方超期10天没付租金,甲方收回房屋,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六条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用房期内应交纳的电费。
第八条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