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区(以下简称该房屋)。房屋用途为写字楼,出租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该房屋附属设施:地板、吊顶、水、电、空调表。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至年前的使用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二、出租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写字楼使用,并遵守国家、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乙方在该房屋内的一切活
动均由自己承担后果。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金。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年租金按万元计算(该房屋租金在年前保持不变)。
2、乙方支付租金方式如下:本合同签定后十五天内乙方支付甲方房租万元。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租金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对租金收取给乙方负责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同意租金可开具装修发票。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租赁期内,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空调、通讯、设备、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停车费、再装修费用及其保证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非乙方责任)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甲方可代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三十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租金双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
3、乙方虽通过甲方认可的再装修设施及费用,甲方不予折算任何费用。
八、解除本合同条件:
1、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众利益被依法征用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
(3)该房屋损毁、灭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2、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双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经乙方催告7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4)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的。
九、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提前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从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