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千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为押金。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