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买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
通讯地址:_____
联系电话 :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该地块土地位于面积为规划用途为_____,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预售房屋。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座_____层_______室。
该房屋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0层 。
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
按套计算,该房屋总金额(¥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方式按期付款:
首先,一次性付款人民币:________元 作为房屋转让定金 。 然后在一周内付款总房款的______%(含定金) 。 接着,在二周内付款总房款的______%。 最后,在交房时付款总房款的______%。
第六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因买受人逾期并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总转让款的5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交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依照约定交付买受人使用。
第八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交房日期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九条、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买受人应查验房屋,没有问题后交接钥匙,补齐房款。
第十条、甲方承诺
甲方为乙方提供外墙粉刷、院子为水泥地面、内墙水泥砂浆抹拉毛、上下、水、电基础设施,但乙方入住后:_____电表、水表、天然气开口等需乙方自行申请,费用自理。
如此房屋占地日后被国家统一征用或拆迁,若国家给予补偿款,住户自行协调处理,甲方不享受任何补偿。房屋全部交付后,甲方将土地证交该土地证所辖范围的所有住户协调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
当交房时,乙方先确认房屋状态,无异议后将全部房款交付给甲方,此房归乙方所有,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国家征地、政府拆除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