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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7-01 作者:佚名

合同的频繁使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合同的签订可以使双方的利益达到均衡。以下是合同屋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经营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并下载。

经营房屋租赁合同 第1篇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营房屋租赁合同 第2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所租房屋

1、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出租位于北京市 区小区楼单元 室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

2、该房屋的产权人为华润臵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特授权委托出租方负责租赁经营管理该房屋,并由出租方享有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权利、承担本合同涉及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对此,承租方已全面清楚的知悉并自愿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书。

3、该房屋的位臵、面积以本合同附件三平面图中阴影部分为准;该房屋建筑面积为租金及其他费用的计算依据。

4、承租方所租房屋用于 ,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以及按照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及转租、转借。 如出租方已在该房屋中设臵固定附着物和设备,并同意一起出租,双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时以附件二形式列明这些附着物和设备。

第二条:租期

承租方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或本合同被解除,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房屋。承租方须在租赁期满或实际的终止期后 日内迁出,如超过 日,则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的两倍数额向出租方缴纳自租期届满(或终止、解除)日起至实际迁出之日止的租金。承租方如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则须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与出租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方可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可优先租赁。

第三条:所租房屋的移交

1、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可移交房屋的通知后七天内,承租方应进入所租房屋。该房屋如果不严重影响承租方的使用,承租方不得拒绝接受交付,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赔偿。

2、承租方接受该房屋后如需装修,应在装修之前向出租方书面要求确认装修设计。未经确认的装修设计,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更改,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提出书面的确认请求后十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未作任何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承租方装修设计、施工等所需一切材料、人员及工程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己承担。

第四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的支付

1、房屋租金采用按____ (年、季度、月)计租方式,____(年、季度、月)租金额为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

2、承租方应按____(年、季度、月)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预付,即在每____(年、季度、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到小区办公室(提示:应再明确交费地点)预付当____(年、季度、月)租金(遇节假日则顺延)。逾期不交者,每日加收当期应交租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未付租金的,即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因此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出租方收回出租房屋的, 承租方应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并且承租方须向出租方赔偿因此所引起的全部损失。

3、起租后的第一笔租金应根据当____(年、季度、月)实际租用的天数计取,按比例在进住前一次性支付。最后一笔租金应根据该____(年、季度、月)租期尚存的天数支付。

4、尽管有本条第1、2款所述,承租方应在占用该房屋前,向出租方预付第一____(年、季度、月)应付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5、承租方应在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上月除租金以外, 实际发生的含本条第

6款所列由出租方代收、代缴费的其他费用。

6、租金不含以下费用:

(1)、水、电、煤气。

租期内水、电、煤气等费用按每月查表实数计算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________缴纳。

(2)、供暖费。

每年5月1日至10月30日为交费期限,由承租方向供暖单位缴纳。如由出租方供暖,承租方在此期间一次性向出租方预交当年度冬季供暖费。逾期未交者,出租方有权按逾期每日加收全部供暖费的1%的违约金。供暖开始后,承租方仍未交清上述费用的,出租方可停止供暖。

(3)、电话费、电视收视费。

由承租方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向专业公司缴纳。

(4)、物业管理费(或有关单项费用)。

由承租方按照_____标准向________缴纳。

第五条:押金

1、 押金相当于_____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押金应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

2、押金的保留和扣除

押金将由出租方为承租方保留,不计利息。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出租方亦可不解除本合同,而从押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以补偿由于承租方违约而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如承租方愿继续履行本合同,应补足押金。如承租方未补足,出租方有权进入承租方所租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收回该房屋,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押金全部没收。

3、退还押金

本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将腾空的该房屋移交给出租方后的三十天内,或因承租方违约或损坏该房屋、设施而由出租方解除合同且承租方已赔偿出租方的损失后的三十天内,出租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如承租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第10款的要求,在该房屋内展示搬迁通知,退还押金的时间将延长至上述日期后的九十天。

第六条:用途

该房屋仅限用于 。承租方如需变更经营项目或用途,应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承租方的义务

1、执行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守法经营,对利用该房屋开展的一切活动的合法性及后果负责。

2、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转租或转移该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任何权益,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3、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承租方应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包括员工的服务态度和商品的质量。

4、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承租方应使橱窗整洁、陈列美观。

5、物业管理

承租方应遵守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6、损害、损坏的赔偿

全面负责由于承租方、承租方之雇员及顾客的行为、错误或疏忽对人或财产造成损失、损坏或损伤的赔偿,并保障出租方不因此受到损害和损失。由于承租方、承租方之雇员的行为或错误导致在该房屋内或使用该房屋时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

7、该房屋内所臵财物

全面负责该房屋内承租方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设臵、放臵、陈列在该房屋内的安装物、内臵物、陈列物)不受任何损失或损坏,并保障出租方不因此受到损失和损害。

8、出租方的进入

经事先通知,应允许出租方及其授权的人员在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屋以观察房屋状态、盘点固定设备和进行必要的修理或维修。但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出租方应尽可能不造成任何干扰。而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出租方、出租方之雇员或代理人可进入该房屋而不加通知;如特别需要,出租方可以强行进入。

9、勘察、广告及再出租

在租期届满前3个月内的任何合理时间内,允许可能的新承租方勘察该房屋并允许出租方在合适的地方展示房屋待出租的通知。

10、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在租期届满前1个月,承租方应在该商铺内显著的位臵展示通告,告知客人停业日期及搬迁后的联系方法;在承租方迁出后,如发生顾客退换商品、投诉、索赔、结算等与承租方有关的问题,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租方因此蒙受任何损失,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1、招牌、广告

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承租方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臵位臵、内容等均应经出租方事先审核并书面同意。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出租方有权随时予以撤除并向承租方收取撤除费用。

12、固定附着物及设备的保护。

承租方不得损坏该房屋及出租方在该房屋内设臵的固定附着物及设备,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承租方正常使用造成的自然损耗除外。

13、合同的换签

(1)如承租方以该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地设立新公司并办理新公司在该房屋经营的营业执照,承租方应自新公司的营业执照办理完毕之日(以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日为准)起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原件(一份)到出租方处换签《租赁合同》,将承租方变更为新公司;除出租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外,新公司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中除承租主体之外的其他所有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同时,新公司承诺将承担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所产生的相关责任义务。

(2)如新公司办理营业执照时须出租方提供场地证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递交书面的场地证明盖章申请,并保证该场地证明仅作新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用。

(3)如承租方违背本款之第(1)、(2)项中任一项,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已进行换签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换签后的租赁合同);如出租方解除合同时承租方或新公司已办理入住,出租方有权不给予承租方或新公司任何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或新公司对该房屋的装修投入、承租方或新公司就该房屋的经营与其他方所订合同的违约责任等等)。

14、承租方应承担该房屋的防火责任,双方签订本协议时,应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

15、承租方有义务为其自身或者其雇员购买人身安全以及工伤等的社会保险或者商业保险。同时,承租方也应购买第三人在承租方处消费或者住留而可能出现的人身伤害的保险。

第八条: 出租方的义务

1、保证不干扰承租方正常使用该房屋。

2、保证该房屋的入住条件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保持包括该房屋主体结构、墙面以及电源、下水道和电缆以及承租方责任以外的其他部分处于完好状态;保持公共部位灭火、安全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

4、如承租方办理相关证照须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应提供协助。

5、出租方负责按国家规定交纳房屋产权人所承担的房产税。

6、出租方如在租期内转让该房屋,应保证受让人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所租房屋的交还

1、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承租方应于合同终止或解除日前将该房屋交还出租方。如本合同因租期届满而终止或因承租方违约而致解除,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恢复原状,该恢复原状工程由承租方承担费用。交还房屋时,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移交该房屋及所有固定设备、装臵、钥匙以及附加设备,并使这些设备、装臵保持良好、清洁、可租和可使用状态,否则,承租方应予以赔偿,但自然损耗除外。

2、承租方的财产、固定设备和装臵等,承租方应移走并负担搬运费用,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其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臵。3、如承租方未能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日前将该房屋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有权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日到期时,无须承租方许可,单方进入并占有、使用该房屋,承租方未能移走的物品由出租方另行安排保存,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当日视为承租方向出租方移交该房屋;因此产生的延期移交的天数,视同承租方延长租用的天数,承租方应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第十条:例外

除非是出租方、出租方雇员或代理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发生下列情况时出租方对承租方、使用人和其他人不负任何责任:

(1)电梯、自动楼梯停止运行造成承租方人身或财产损害;

(2)使用该房屋内电、煤气、水造成承租方、使用人及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3)该房屋内的人和物品发生安全问题;

(4)承租方或第三人不遵守法律法规、本合同造成的损害。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对另一方的赔偿责任。

2、如不可抗力造成该房屋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是否重新修复该房屋。若出租方决定不修复,则该不修复的通知构成对本合同的解除。在承租方收到该通知并退还了该房屋、付清应付租金和各种费用、办理完退租手续后30日内,出租方应及时退还承租方预付的租金和押金;若出租方决定修复,而在修复期间该房屋不适于使用的,承租方可不支付修复期间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若该房屋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六个月内未能修复,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3、由于小区市政配套不甚完善,乙方在使用房屋时有义务对出租房屋内的自有财产做好保护工作。由于停水、停电、管线渗漏、雨、污水排放不畅等原因造成乙方所租房屋内的物品损失及由此引发乙方的相关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承租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或其他应付的费用,应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2.承租方擅自将租用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做他用的,属于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已经交纳的押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继续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 承租方擅自改装、移动或更换所租用房屋固定物和其他装臵或设施,导致房屋主体结构和质量严重受损的,属于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已经交纳的押金

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继续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

4. 承租方不能使用任何借口减少或停止缴纳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费用,否则将视为违约,应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5. 承租方如发生严重违反国家或北京市的法律法规及小区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时,属于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收到出租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应立即搬出所租用的房屋,一切费用(包括房屋装修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由于承租方违约而使出租方已经或将要遭受的损失,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6、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所确定的各项义务。除另有约定外,违反任意一条将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视情节严重采取主张违约金、扣除押金、解除合同,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7、承租方因其经营活动违反了国家或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而导致出租方承担行政处罚的,无论出租方是否因此解除本合同,承租方都应全部承担行政处罚的全部责任,向出租方支付罚金;因行政处罚给出租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承租方除上述条款外如违反其它约定,将承担违约责任,按租金总额的2%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1、如承租方要求在租期内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应提前至少60天向出租方发出提前解约的书面申请,出租方将根据租期剩余的时间收取补偿金。具体金额为:离租期结束多于6个月,收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补偿金;离租期结束少于6个月,多于3个月的,收取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补偿金;离租期结束不多于3个月的,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补偿金。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承租方破产并开始清算,或被请求破产、清算以及承租方不得不宣布破产或与债权人做出安排或对承租方所租该房屋执行任何法律上的安排,出租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并向承租方追索欠款。

3、如果出租方要求在租期内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应提前至少60天向承租方发出提前解约的书面申请,承租方将根据租期剩余的时间收取补偿金。具体金额同本款

第一条。如上述补偿金不足以补偿承租方不可拆除的装修残值(扣除折旧),出租方还应增加补偿金数额直至补偿金总额与承租方不可拆除的装修之残值相等。

第十四条: 证照

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在签署本合同之前,承租方需向出租方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核发的营业执照及附件。如承租方非法人代表的,还需向出租方出示法人代表的授权书。 承租方如更改名称、变更营业执照,应及时将新的名称书面通知出租方,并将新的证照向出租方出示并提供其复印件给出租方备案。

如承租方在租期内被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被责令停产停业,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租赁合同的附件

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租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了全部押金,并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之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执两份,承租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经营房屋租赁合同 第3篇

出租方(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出租的房屋坐落于____省___市____区/镇___街道____小区/社区/村___号____室,房屋____平方米,室内设备和装修包括_______等。

一、租赁用途为经营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租赁期限,从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年_____月___日,共___个月。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日交付房屋,如甲方延期交付房屋,则租期也相应的顺延。每月租金为_______元整。(不含税,若乙方需要开具发票需另行支付相关税费)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每_____向甲方交付___元整。每次付款应提前___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并腾退房屋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___________费用。

六、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应提前_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等杂物未搬离,甲方可视其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中介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________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八、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议未果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房屋租赁合同 第4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年结算。每年――月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一、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经营房屋租赁合同 第5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所租房屋

1、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出租位于北京市 区小区楼单元 室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

2、该房屋的产权人为华润臵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特授权委托出租方负责租赁经营管理该房屋,并由出租方享有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权利、承担本合同涉及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对此,承租方已全面清楚的知悉并自愿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书。

3、该房屋的位臵、面积以本合同附件三平面图中阴影部分为准;该房屋建筑面积为租金及其他费用的计算依据。

4、承租方所租房屋用于 ,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以及按照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及转租、转借。 如出租方已在该房屋中设臵固定附着物和设备,并同意一起出租,双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时以附件二形式列明这些附着物和设备。

第二条:租期

承租方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或本合同被解除,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房屋。承租方须在租赁期满或实际的终止期后 日内迁出,如超过 日,则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的两倍数额向出租方缴纳自租期届满(或终止、解除)日起至实际迁出之日止的租金。承租方如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则须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与出租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方可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可优先租赁。

第三条:所租房屋的移交

1、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可移交房屋的通知后七天内,承租方应进入所租房屋。该房屋如果不严重影响承租方的使用,承租方不得拒绝接受交付,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赔偿。

2、承租方接受该房屋后如需装修,应在装修之前向出租方书面要求确认装修设计。未经确认的装修设计,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更改,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提出书面的确认请求后十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未作任何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承租方装修设计、施工等所需一切材料、人员及工程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己承担。

第四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的支付

1、房屋租金采用按____ (年、季度、月)计租方式,____(年、季度、月)租金额为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

2、承租方应按____(年、季度、月)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预付,即在每____(年、季度、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到小区办公室(提示:应再明确交费地点)预付当____(年、季度、月)租金(遇节假日则顺延)。逾期不交者,每日加收当期应交租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未付租金的,即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因此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出租方收回出租房屋的, 承租方应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并且承租方须向出租方赔偿因此所引起的全部损失。

3、起租后的第一笔租金应根据当____(年、季度、月)实际租用的天数计取,按比例在进住前一次性支付。最后一笔租金应根据该____(年、季度、月)租期尚存的天数支付。

4、尽管有本条第1、2款所述,承租方应在占用该房屋前,向出租方预付第一____(年、季度、月)应付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5、承租方应在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上月除租金以外, 实际发生的含本条第

6款所列由出租方代收、代缴费的其他费用。

6、租金不含以下费用:

(1)、水、电、煤气。

租期内水、电、煤气等费用按每月查表实数计算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________缴纳。

(2)、供暖费。

每年5月1日至10月30日为交费期限,由承租方向供暖单位缴纳。如由出租方供暖,承租方在此期间一次性向出租方预交当年度冬季供暖费。逾期未交者,出租方有权按逾期每日加收全部供暖费的1%的违约金。供暖开始后,承租方仍未交清上述费用的,出租方可停止供暖。

(3)、电话费、电视收视费。

由承租方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向专业公司缴纳。

(4)、物业管理费(或有关单项费用)。

由承租方按照_____标准向________缴纳。

第五条:押金

1、 押金相当于_____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押金应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

2、押金的保留和扣除

押金将由出租方为承租方保留,不计利息。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出租方亦可不解除本合同,而从押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以补偿由于承租方违约而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如承租方愿继续履行本合同,应补足押金。如承租方未补足,出租方有权进入承租方所租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收回该房屋,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押金全部没收。

3、退还押金

本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将腾空的该房屋移交给出租方后的三十天内,或因承租方违约或损坏该房屋、设施而由出租方解除合同且承租方已赔偿出租方的损失后的三十天内,出租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如承租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第10款的要求,在该房屋内展示搬迁通知,退还押金的时间将延长至上述日期后的九十天。

第六条:用途

该房屋仅限用于 。承租方如需变更经营项目或用途,应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承租方的义务

1、执行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守法经营,对利用该房屋开展的一切活动的合法性及后果负责。

2、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转租或转移该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任何权益,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3、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承租方应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包括员工的服务态度和商品的质量。

4、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承租方应使橱窗整洁、陈列美观。

5、物业管理

承租方应遵守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6、损害、损坏的赔偿

全面负责由于承租方、承租方之雇员及顾客的行为、错误或疏忽对人或财产造成损失、损坏或损伤的赔偿,并保障出租方不因此受到损害和损失。由于承租方、承租方之雇员的行为或错误导致在该房屋内或使用该房屋时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

7、该房屋内所臵财物

全面负责该房屋内承租方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设臵、放臵、陈列在该房屋内的安装物、内臵物、陈列物)不受任何损失或损坏,并保障出租方不因此受到损失和损害。

8、出租方的进入

经事先通知,应允许出租方及其授权的人员在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屋以观察房屋状态、盘点固定设备和进行必要的修理或维修。但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出租方应尽可能不造成任何干扰。而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出租方、出租方之雇员或代理人可进入该房屋而不加通知;如特别需要,出租方可以强行进入。

9、勘察、广告及再出租

在租期届满前3个月内的任何合理时间内,允许可能的新承租方勘察该房屋并允许出租方在合适的地方展示房屋待出租的通知。

10、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在租期届满前1个月,承租方应在该商铺内显著的位臵展示通告,告知客人停业日期及搬迁后的联系方法;在承租方迁出后,如发生顾客退换商品、投诉、索赔、结算等与承租方有关的问题,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租方因此蒙受任何损失,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1、招牌、广告

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承租方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臵位臵、内容等均应经出租方事先审核并书面同意。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出租方有权随时予以撤除并向承租方收取撤除费用。

12、固定附着物及设备的保护。

承租方不得损坏该房屋及出租方在该房屋内设臵的固定附着物及设备,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承租方正常使用造成的自然损耗除外。

13、合同的换签

(1)如承租方以该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地设立新公司并办理新公司在该房屋经营的营业执照,承租方应自新公司的营业执照办理完毕之日(以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日为准)起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原件(一份)到出租方处换签《租赁合同》,将承租方变更为新公司;除出租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外,新公司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中除承租主体之外的其他所有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同时,新公司承诺将承担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所产生的相关责任义务。

(2)如新公司办理营业执照时须出租方提供场地证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递交书面的场地证明盖章申请,并保证该场地证明仅作新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用。

(3)如承租方违背本款之第(1)、(2)项中任一项,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已进行换签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换签后的租赁合同);如出租方解除合同时承租方或新公司已办理入住,出租方有权不给予承租方或新公司任何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或新公司对该房屋的装修投入、承租方或新公司就该房屋的`经营与其他方所订合同的违约责任等等)。

14、承租方应承担该房屋的防火责任,双方签订本协议时,应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

15、承租方有义务为其自身或者其雇员购买人身安全以及工伤等的社会保险或者商业保险。同时,承租方也应购买第三人在承租方处消费或者住留而可能出现的人身伤害的保险。

第八条: 出租方的义务

1、保证不干扰承租方正常使用该房屋。

2、保证该房屋的入住条件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保持包括该房屋主体结构、墙面以及电源、下水道和电缆以及承租方责任以外的其他部分处于完好状态;保持公共部位灭火、安全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

4、如承租方办理相关证照须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应提供协助。

5、出租方负责按国家规定交纳房屋产权人所承担的房产税。

6、出租方如在租期内转让该房屋,应保证受让人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所租房屋的交还

1、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承租方应于合同终止或解除日前将该房屋交还出租方。如本合同因租期届满而终止或因承租方违约而致解除,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恢复原状,该恢复原状工程由承租方承担费用。交还房屋时,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移交该房屋及所有固定设备、装臵、钥匙以及附加设备,并使这些设备、装臵保持良好、清洁、可租和可使用状态,否则,承租方应予以赔偿,但自然损耗除外。

2、承租方的财产、固定设备和装臵等,承租方应移走并负担搬运费用,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其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臵。3、如承租方未能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日前将该房屋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有权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日到期时,无须承租方许可,单方进入并占有、使用该房屋,承租方未能移走的物品由出租方另行安排保存,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当日视为承租方向出租方移交该房屋;因此产生的延期移交的天数,视同承租方延长租用的天数,承租方应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第十条:例外

除非是出租方、出租方雇员或代理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发生下列情况时出租方对承租方、使用人和其他人不负任何责任:

(1)电梯、自动楼梯停止运行造成承租方人身或财产损害;

(2)使用该房屋内电、煤气、水造成承租方、使用人及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3)该房屋内的人和物品发生安全问题;

(4)承租方或第三人不遵守法律法规、本合同造成的损害。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对另一方的赔偿责任。

2、如不可抗力造成该房屋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是否重新修复该房屋。若出租方决定不修复,则该不修复的通知构成对本合同的解除。在承租方收到该通知并退还了该房屋、付清应付租金和各种费用、办理完退租手续后30日内,出租方应及时退还承租方预付的租金和押金;若出租方决定修复,而在修复期间该房屋不适于使用的,承租方可不支付修复期间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若该房屋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六个月内未能修复,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3、由于小区市政配套不甚完善,乙方在使用房屋时有义务对出租房屋内的自有财产做好保护工作。由于停水、停电、管线渗漏、雨、污水排放不畅等原因造成乙方所租房屋内的物品损失及由此引发乙方的相关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承租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或其他应付的费用,应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2.承租方擅自将租用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做他用的,属于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已经交纳的押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继续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 承租方擅自改装、移动或更换所租用房屋固定物和其他装臵或设施,导致房屋主体结构和质量严重受损的,属于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已经交纳的押金

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继续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

4. 承租方不能使用任何借口减少或停止缴纳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费用,否则将视为违约,应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5. 承租方如发生严重违反国家或北京市的法律法规及小区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时,属于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收到出租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应立即搬出所租用的房屋,一切费用(包括房屋装修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由于承租方违约而使出租方已经或将要遭受的损失,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6、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所确定的各项义务。除另有约定外,违反任意一条将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视情节严重采取主张违约金、扣除押金、解除合同,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7、承租方因其经营活动违反了国家或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而导致出租方承担行政处罚的,无论出租方是否因此解除本合同,承租方都应全部承担行政处罚的全部责任,向出租方支付罚金;因行政处罚给出租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承租方除上述条款外如违反其它约定,将承担违约责任,按租金总额的2%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1、如承租方要求在租期内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应提前至少60天向出租方发出提前解约的书面申请,出租方将根据租期剩余的时间收取补偿金。具体金额为:离租期结束多于6个月,收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补偿金;离租期结束少于6个月,多于3个月的,收取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补偿金;离租期结束不多于3个月的,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补偿金。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承租方破产并开始清算,或被请求破产、清算以及承租方不得不宣布破产或与债权人做出安排或对承租方所租该房屋执行任何法律上的安排,出租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并向承租方追索欠款。

3、如果出租方要求在租期内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应提前至少60天向承租方发出提前解约的书面申请,承租方将根据租期剩余的时间收取补偿金。具体金额同本款

第一条。如上述补偿金不足以补偿承租方不可拆除的装修残值(扣除折旧),出租方还应增加补偿金数额直至补偿金总额与承租方不可拆除的装修之残值相等。

第十四条: 证照

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在签署本合同之前,承租方需向出租方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核发的营业执照及附件。如承租方非法人代表的,还需向出租方出示法人代表的授权书。 承租方如更改名称、变更营业执照,应及时将新的名称书面通知出租方,并将新的证照向出租方出示并提供其复印件给出租方备案。

如承租方在租期内被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被责令停产停业,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租赁合同的附件

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租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了全部押金,并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之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执两份,承租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经营房屋租赁合同 第6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 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不得用于汽车修理、酒店、废品回收等脏污严重的行业)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 元每年(大写: 圆整)。租金按年以现金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应提前一个月支付。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门面权属清楚,无共同人反对,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门面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门面办理好水电落户,以及配备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

门面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原因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门面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门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门面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门面,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门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5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门面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门面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门面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门面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门面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15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2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3)租赁门面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3)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双方同意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甲方应退回剩余租金。如系单方面原因被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 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万分之10/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门面,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万分之10/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 如系甲方单方面的原因中止合同的,除退回交纳的租金的剩余部分外,还应赔偿同等金额的赔偿金并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 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法律说明

一:在租售方未允许的情况下,租方不能私自将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或改变房屋结构。

二:在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租方必须按要求把租金付清。

三:续租 租赁期满,租售方如有意续租,则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 书面申请。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租售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未定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租售方书面通知,在限 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五: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租赁方、租方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门面租赁合同生效形式

一: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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