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借款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出借人):
担保人: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因涉诉特向乙方短期借款,为保障双方权利义务,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用于情结原债权债务关系。
2、乙方同意向甲方借贷上述款项,并承诺该款年月日前转入甲方指定账户。
3、双方约定该款利息为,延期给付的日违约金为本金总额的万分之一。
4、借款期限20天,自甲方收到全部款项起算。(2015年8月日——201年8月日)
5、因甲方借款数额较大,自愿用公司名下所有权、使用权作为担保财产,并保证上述财产没有进行查封扣押抵押担保等任何他项权益的设定。如因到期不能清偿欠款以该财产为抵押物,同时甲方承诺配合办理全部手续并支付相应费用。
6、担保人自愿用持有的甲方股权作为担保,如甲方到期不能清偿欠款,以自己全部股股权为担保财产,作价清偿抵押物不足部分债务。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争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处理,届时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担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2015年7月31日
还款计划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