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销售居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售卖条件寻找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买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买家订立买卖合同,实现甲方产品的销售,并获得按照甲方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重量为依据计算的收益。
甲方产品质量状况描述: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7月日至20XX年7月日。协议期满,若甲方与原乙方介绍的达成协议的买家继续供货,本协议期限顺延。
第三条: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产品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不得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达成协议及进行交易。
4、在与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进行接洽前向乙方确认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客户名单。
5、甲方必须保障乙方的权益,当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进入紧密的洽谈,合作阶段期间,甲方应优先给予乙方介绍的买家机会,或在同等条件下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先行达成买卖合同。
6、按照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所签订的协议,按时如约供货。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为甲方产品销售提供居间服务,并促成甲方与买家的买卖协议成立。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
3、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介绍和传递甲方的缔约条件,任何改变、越权、或新的承诺都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才发生效力。
4、若在协议期内,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任何买家签订买卖合同,则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任何费用和报酬。
5、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协议后,协助甲方协议的履行及货款的回收。
6、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房屋维修合同)8、乙方领取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是指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就产品销售签订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收回销售款项。
第六条: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报酬约定: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元至元时,乙方的报酬以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元至元时,乙方的报酬以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2、支付约定:
(1)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合同后支付报酬总额的10%;
(2)甲方收到买家支付的总货款的50%时,支付报酬总额的40%;
(3)甲方收到买家的全部货款后,再支付余下的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成交的,仍需应按照本协议第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2、甲方未如约支付报酬,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乙方对甲方有隐瞒或欺诈造成已签订的买卖无法履行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报酬,并支付违约金万元。
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若乙方擅自转委托,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第八条: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可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