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营业厅装修。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按本工程图纸及说明。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共计_________天。
1.6 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意见均需通过甲方现场代表与乙方接洽。
2.2 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壹份。
2.3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
2.4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除、垃圾处理等工作。
2.5 如确需改动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部分,要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3 保护好原有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3.4 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相关事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甲方原因造成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①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②不可抗力(停水、停电)、③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以8小时为一个工作日顺延)。
第五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5.1 凡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另附清单),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5.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提供合格证明及必要的检验报告。
第六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6.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6.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规范。
6.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6.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