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依照《民法典》、《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双方选择_______________种方式。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
5、工程价款:
(1)双方确定合同额为___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2)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6、施工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总共________天。
7、工期顺延情形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4)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8、质量标准:
二、甲方义务
1、开工前________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协调工作。
2、做好材料的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4、及时支付工程款,不得无故拖延。
三、乙方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区)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酒后作业。
四、工程变更
若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需要变更,双方应进行协商,可以协商一致的则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可解除合同。
五、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六、工程款交付方式
1、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即_______元。
2、第二次于完成工程的_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元。
3、第三次于完成工程的_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元。
4、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______日内付清余款。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遭受罚款或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