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00四年三月修订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λ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λ、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λ、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λ、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δ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Υ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民族: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手机号: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本工程设计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施工队负责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1.3工程户型: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1.7工程款和报价单(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λ、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