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
一、甲乙双方自友好合作以来,截至年月日,乙方尚欠甲方货款¥元(大写:),现关于该货款的清偿问题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同意采用第种方案解决:
1、一次性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二种:乙方分期偿付甲方欠款,具体还款时间及数额如下:
1、年月日前支付元;
2、年月日前支付元;
3、年月日前支付元;
二、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偿还了欠款后,甲方放弃余款元的求偿权,并自人民币整(元)到帐后双方就此笔业务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此消灭。
三、如乙方按约履行了本协议第一条的付款义务,在此付款日之前甲方将不以该协议作为全额收款的依据。
四、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后,乙方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应按逾期货款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付款,甲方将保留向乙方追究全部欠款,即元(大写)本金及利息的法律责任。
五、协议履行期间如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